退換貨注意事項 |
本公司依消保法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規定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適用7天鑑賞期,除非是商品本身瑕疵或是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方才能進行退貨。若需退換貨,請於到貨後24小時內拍照存證後冷凍,並立即聯繫來電與我們聯繫。商品需保持全新且完整的包裝! *(包含完整的商品、贈品、包裝盒及所有隨附資料的完整性)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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